工商局2017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来源:优美情书网 时间:2018-03-30 10:58:09 责编: 人气:
XX年工商局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在省、地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职能,认真按照地区局和县局岗位目标任务,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重中之重,以查办各类食品违法案件为手段,采取食品监管长效机制和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得方法,以创新监管机制为突破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有力地打击了各种食品违法行为,为营造放心满意的食品市场和消费环境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基本情况
(一)××县共有19个乡镇354个行政村,食品经营主体1714户,其中食品零售经营主体1099户(含50平方以上的5个,集体、私营的食品经营户64户)、食品配送22户、食品批发24户、食品加工79户,餐饮490户(含农家乐15户)。
(二)截止目前,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17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车次,集中力量检查食品经营户14142户次,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49件,罚没款1.97万元。二是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节日食品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三无"食品、冒牌、仿冒、过期变质以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共查获各类五粮液等系列白酒99瓶(袋),过期啤酒等饮料315瓶(袋),不合格食品3336袋,不合格杏仁露等礼品盒1249盒,标值达5万余元。
二、具体做法
(一)统筹安排,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1、以规范食品监管行为为核心点,着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强力组织保障。我局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局长靠前指挥,公平交易牵头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到人。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落实监管人员、监管任务和监管措施、重点监管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按照网格责任区强化日常监管,认真开展"六查六看",严格规范市场监管行为。三是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有效提升了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
2、认真评选放心店和放心超市,目前已评选出9户“食品安全示范店”,1户“食品安全放心超市”。根据地区局在每一个行政村评选一户“食品安全示范店”的要求,我局根据实际对尚未成熟的食品经营户继续加强指导、规范,在每个行政村都创建一户“食品安全示范店”,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争取在XX年6月20日前完成。
3、规范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进货制度,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为巩固去年997户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成果,继续做好109国道和鲁大复线两旁村庄内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工作,以及山区公路两旁和乡镇府所在地食品经营户的索证索票工作。同时各所摸派辖区未建立索证索票工作的食品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建立台帐做好准备工作,并印发承诺书1700份,统一印制了《食品安全监管公示牌》XX份以及识假变假等宣传材料,统一发放《购货台账》等,手把手指导经营户户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自律制度;手把手指导经营户规范粘贴票证、规范填写进货台账和不合格商品退市记录;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帮助规范店容店貌;重新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签订食品经营者向社会公众做出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承诺书;真正做到把服务、引导工作做到了“家”,真正做到进驻一户、规范一户、成型一户。
4、节日食品市场整治工作实现了常态化。××县工商局改变了以往的节日市场整治惯例,每到一个节日,各相关职能科和工商所在节前、节日、节后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不是县局等海东局地安排、工商所等县局地安排,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二)突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以规范(提供)食品经营行为为着力点,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力度,在XX年元月份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月行动。
2、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和谐的春节,


××县工商局抽调执法人员,放弃正常的休息,在正月初四和初七开展了两次春节礼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很好的效果,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3、为彻底改变农村山区食品随意经营行为,××县工商局抽调执法人员开展了为期3天的农村山区食品市场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和规范了农村山区食品市场。
4、为摸清全县的食品经营户真实情况,确实掌握经营户真实情况,为局党组研究、决策提供依据,县局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开展了为期一个星期的食品安全专项交叉巡查,共检查了全县九个市场和19个乡镇的354个行政村,全面摸清了全县的食品市场基础数据。
三、存在问题
(一)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调查研究不够,工作上创新不够,没有朝气。
(二)索证索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山区部分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还不太规范。
(三)市场上还存在个别销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
(二)继续加强索证索票工作;
(三)加大对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工作研究,创新工作方法。